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中央空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3年11月26 09:12:46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FZZD2013-C047 加入日期:2013.11.25 截止日期:2013.12.17 招标代理: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江西省 江西省 关键词: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抚州市公安局中央空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抚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公安局中央空调进行公开性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ZZD2013-C047 2、招标内容:中央空调(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为 人民币 650万元。 技术要求见设备配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标准)。 3.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另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品牌均为国产自主品牌。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资料费: 300元 /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 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 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 2)除了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另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壹拾捌万玖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6、开标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 12月 17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站(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 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8、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 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fzztb.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9、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采购单位:抚州市公安局 11、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丹萍 /8222777 邮 箱: fzzd8889@sina.com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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