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防地下物资储备库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2013年05月17 09:23:20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津建交宝坻设备[2013]0501
加入日期:2013.05.16
截止日期:2013.05.22
招标业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区:天津市 天津市
关键词: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宝坻设备[2013]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坻区人防地下物资储备库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宝发改投资【201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9777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宝坻区人防地下物资储备库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投资额为300万元。所需:1、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一体机1组;2、 立式气压罐定压设备1组 3、自动加药设备1台,以上设备的采购与附属设施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宝坻区人防地下物资储备库项目空调设备采购,投资额为300万元。所需:1、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一体机1组,输入功率^L=150.2KW;2、 立式气压罐定压设备1组,罐体直径600mm;罐体高度1870mm;总容积0.35m^U3^U,3、自动加药设备1台,220V,0.6kW,包括上述设备采购与附属设施安装
2.4 计划交货期:2013年08月10日 至 2013年10月1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制造商具有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一体机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所代理的制造商应满足上述第2、3款的标准,并且有制造商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可携带 设备制造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设备代理经销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到 天津市宝坻区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3 年 5 月 2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5月23日至2013年05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04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待定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凤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建设路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冯月兰 电话:82615750
传真:8261575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804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陈平 电话:23912752
传真:23912625 日期:2013 年 5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电话:29242500传真:29231081电子邮箱: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0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