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北方地区两年内实行供热按量计价

2010年09月29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住建部9月28日发布新闻稿显示,将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住建部是在27日召开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住建部明确指出,从今年开始,北方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对于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住建部要求坚决取消面积热价,严格实行计量收费。对既有居住建筑在改建中没有同步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备案,不予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住建部还指出,北方各地可考虑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重点扶持一些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节能改造、计量改造和收费。

住建部强调,对推进不力的省市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的北方采暖城市,如果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将被要求限期整改。

住建部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市区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改造指标的80%。

截至2009年底,北方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米,其中1.5亿平米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同比增加了1亿平米。2009年北方新增新建建筑3.4亿平米,其中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米,占新建建筑总量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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