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明年难启“环保壁垒”
征收回收费用可能性小
2003年1月27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我国笼统地把它们称作欧盟的“两个指令”。
第一个指令规定,从2006年7月起,投放于欧盟市场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不能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或者聚溴联苯,也就是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不得含有这种六种有害物质;第二个指令要求,2005年8月13日以后,在欧盟市场内电子电气设备商将负责回收、处理废弃的产品,进口产品则需缴纳相应的回收费用。
去年我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产品就达到20多亿美元,约占中国整个家电出口的1/4。如果严格按欧盟“两个指令”的规定,明年8月13日以后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所有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当然都要缴纳回收费用。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的家电企业损失可就大了。
但是,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出台的这“两个指令”严格意义上还不是法律,其只有具体化为各个成员国的法律,才能生效。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欧盟成员国内已经有几个国家很难严格按照“两个指令”的要求制订出自己的法律。这也就是说,“两个指令”规定的2005年8月13日“征收回收费用”的措施很难实施。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黄建忠处长解释说,欧盟的“两个指令”只是为各个成员国在制订自己的环保法律时指明了一个方向,但具体的法律条款欧盟各个成员国肯定不会千篇一律。
国内企业要积极应对
欧盟的“两个指令”为出口欧盟市场的中国电子电气企业敲响了警钟,但是企业也没有必要为此过分担惊受怕。黄建忠处长认为,目前国内企业应该密切关注欧盟各成员国可能要出台的具体法律,及时调整出口策略并拿出应对措施,尽量避免因为欧盟的“两个指令”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他还说,欧盟各成员国都遵循这样一个原则: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在那些还没有根据“两个指令”制订出具体法律的国家,有产品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中国电子电气企业就没有必要为此有太多的顾虑。当然,这必须以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为前提。
有些人认为,欧盟的“两个指令”将削弱中国电子电气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对这种说法,黄建忠处长却不以为然。他认为,欧盟的“两个指令”是针对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产品,这其中当然包括欧盟本地企业的产品。统一征收回收费用,对中国的产品价格影响不大。
但是,对于德国、法国等欧盟内部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中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将略有削弱。因为,德国、法国等目前已经把回收费用纳入到了产品成本,“两个指令”中“生产者担负回收费用”的规定不会对他们的产品价格造成太大的冲击。
当然,中国的电子电气企业也不能完全把自己的竞争力放在别的国家具体政策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每一个企业的发展方向。黄建忠处长认为,在我国,企业应该积极开发欧盟“两个指令”所禁止的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品。政府应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体系,并从生产源头杜绝污染。
可喜的是,由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起草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基本完成部内审议程序,目前正在进行文字方面的调整,等待与国家有关部委协商联合会签。近期有望出台。 --中国空调制冷网小新摘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