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年01月14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据悉,四川长虹上周两个交易日连涨18.6%,昨日再涨1.89%。受四川长虹的大涨影响,两市家电股的股价也大幅波动。1月14日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9日、1月10日和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情况;

2、2013年10月15日,公司在绵阳举行“让想象发生”主题发布会,提出“实现互联、互通、互控”的家庭互联网产品形态,同时发布中国首款曲面电视、智能健康空调等产品。发布会上,公司董事长介绍了公司基于互联网时代发展需求的智能战略,包括战略布局、技术与产品突破等;

3、2014年1月,公司参加了2014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 (International 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简称CES),公司展出了全球首个家庭互联网展品并入选“Top Brands From China”,同时还连夺5项CES奖项,分别是:“智能家电应用创新大奖”、“工业设计创新大奖”、“2013-2014年度中国消费电子领先品牌”、“全球电视20强”、“全球消费电子50强”,近期公共媒体对公司参加CES等相关情况也进行了报道。公司拟于2014年1月18日在四川绵阳召开新产品发布会。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5、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向控股股东函证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询证,答复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没有买卖四川长虹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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