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2012年11月30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明年3月起,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列入政府节能考核内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应该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供应热水等。这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做出了强制规定,要求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条例》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政府出台节能改造政策,推动社会资金参与。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手机: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话:0371-60957609
联系人:赵经理
QQ:9797618


友情链接

地址:中国·郑州金水区 热线:13007606916,13223029089/ 0371-60957609 E-Mail:mqlbh2016@126.com, QQ:9797618
在线客服:QQ:9797618
Sitema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