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调不制暖成投诉热点

2004年02月17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今年春节期间,空调不制暖成为市民投诉新焦点。由于过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消费者只好自己“出血”进行修理,甚至因此引发与厂商的纠纷而闹到消协。 笔者日前从上海一些知名空调厂商处了解到,其实很多空调品牌都有自己的“三包”有效期,比国家“三包”时限更长,消费者购买时可加以比较,选择放心产品。 根据国家1995年出台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空调整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压缩机、温控器、风扇电机等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3年。上菱电机、春兰空调、海尔等空调生产厂家都纷纷表示,他们的产品“三包”有效期要比国家“三包”期长,整机3年,零部件保5年,消费者购买时的保修卡中都有明文标示。 根据规定,空调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也就是说,消费者若再遇见夏天购买的空调冬天发现故障的情况,若是上门维修了两次仍不能修好,完全有理由要求厂商换货。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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