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水处理维护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2013年01月30 10:03:32 来源:中国制冷网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编号: SZJN2013-Z-X-001 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物品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和要求:中央空调水处理维护服务

1、服务年限:自 2013 年01 月29日起至_2014 年 02 月 01日止,为期壹年。

2、服务对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有2862KW开利离心冷水几组2台,1420KW开利螺杆冷水机组1台,马利冷却塔5个;冷却水循环量为1200T/h,保有水量为140T;冷冻水保有水量为200T,末端为风机盘管;冬季采暖水和夏季冷冻水共用管路系统,补水来源为吴江市政水,年开机时间大约为750H。

3、服务范围:负责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采暖水系统(包括蓄热水箱、生活水箱、锅炉供热系统)的化学清洗、预膜、杀菌及水质年度保养。

4、水系统的常规服务

1) 每周一次定期到甲方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检查中央空调水系统运行情况、测试空调水系统各项参数,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对应水质处理,使各项参数符合要求。

2) 每月一次提取甲方各系统水样,进行现场监测分析,并给甲方提供维保方实验室水质化验报告,如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维保款的5%/次,连续三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所有剩余维保款并扣除剩余维保款的30%。由甲方发出整改单后一个月内仍无法解决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维保方赔偿责任的权利(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及影响赔偿,不受本合同维保款的限制)。

3) 每年2次(6月、12月)对各系统水质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如任何一个水系统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维保款20%,并限期整改(1个月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依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余款。

a) 注:a、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吴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b) b、所有第三方检测费用均由维保方承担。

4) 维保方根据冷却塔现场情况定期(夏秋季每月一次,春冬季每季度一次) 进行物理清洗,保证冷却塔的清洁度;同时对甲方的成品设施(如地砖、铝板等)进行防护,如发生损坏、污损将作相应赔偿,并扣除维保款的5%,发生二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所有余款。

5) 维保方每次到甲方现场进行有关服务时,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详细记录。维保方提供的化学药剂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对剩余的药剂进行无害处理。

6) 每年提供一份《年度中央空调水系统总结报告》。(分为供冷、供热两个系统报告)

7)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空调水质情况进行抽查检测(以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检测不合格的按照第3条款进行处理。

8) 维保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和时间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生延迟推诿现象,甲方有权按照1000元/次追究违约责任。

9) 在服务期间维保方必须保证甲方水质参数符合DB31/T143-94标准“宾馆、饭店空调用水及冷却水水质标准”中的水质符合要求;

10) 维保方负责对甲方生活水箱每年进行两次清洗并保证水质符合GB/T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CFU / ml) ≤1000

总大肠菌群(MPN / 100ml)不得检出

浑浊度(NTU) ≤1

臭和味 无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6.5--8.5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11) 维保方负责为甲方循环水泵Y型过滤器每年清洗两次、各楼层空调管道末端排污每年一次。

12) 维保方每年应至少一次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水质处理的技术进行培训。

5、具体养护内容以现场情况为准,各投标人须在工作时间自行安排踏勘现场,投标时出具采购方提供的现场确认函,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与本次采购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5、详细的养护方案及人员安排等

6、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不分标段,各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投标,对标段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货款结算:待合同签定生效后,全年维保服务费按季度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全年维保费的25%。甲方在收到维保方开具正规发票且符合付款条件后一周内支付相应的维保款。

4、成交条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6、请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3年 2月 1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 吴江区笠泽路895号苏州久诺招投标公司;当天下午1:30~2:00,接受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注:现场前来递交报价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法人或被授权人,同时出示身份证件;如邮寄到苏州久诺招投标公司的,封皮上面的联系人必须是法人或被授权人。如未按此要求投递标书,招标公司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采购代理公司: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吴江区笠泽路895号,邮编:215200,联系人:张伟、王静 。

9、采购(采购方)单位为吴江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国栋 ,电话:63960604。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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