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服务中心通风空调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市场服务中心通风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TXS20120400404
工程名称 土地市场服务中心通风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地市场服务中心通风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泰发改投 [2011]626号文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济川街道根思路北侧、科技路西侧
( 3)投资总额:约 169.85万元
( 4)招标工期: 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通风空调系统安装等内容。
2.3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室内机到现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 20%,室外机到场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 30%,安装调试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 90%,余款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 (公告 )期间的;
( 2)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4.网上报名
4.1网上报名时限
2013年 3月 1 日起至 2013年 3月 5日止
4.2网上报名流程
( 1)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txcetc.com);
( 2)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的操作,确认报名成功后,打印“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3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前需先到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 CA认证(办理咨询电话 );再使用 CA锁或加密锁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企业库管理系统,完善相关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3月 6日起至 2013 年3月 10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 30分 (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515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不计利息 )。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 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 2)投标事务负责人的经公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泰建招( 2010) 9号)文件执行;
( 3)《外地企业进泰备案表》。按照《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 2009) 4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登陆《泰兴建设信息网》建设市场板块下载《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 2011年 12月更新)》、《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 (2011年 12月更新)》、《授权委托书》,对照《招标公告》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 2011年 12月更新)》要求准备材料,咨询电话: 。
( 4)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后,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508室)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人民币,缴纳形式:电汇,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 320195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6.评标办法见附件二。
7.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 1) 2013年 3 月 1 日起, 2013年 3月 5 日止。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事务负责人 )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号) 70%计取,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行支付给招标代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 招标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南二环东路 88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515室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丁永跃 联 系 人:赵 迎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一:
资格审查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的原件(包括附件);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原件及复印件);
( 7)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
( 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 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 2012〕 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交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 9)近两年( 2010年度、 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 10)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 11)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 12)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附件二:
评 标 定 标 办 法
一、评标分值设置:投标报价 92分,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 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一)投标报价: 92分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 92分。其它投标价与之相比,每高出 1%扣 0.5分,每低于 1%扣 0.3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 6分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 0.3分,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偏离,每条扣 1分,扣完为止。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进行评分。
1、以各投标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中的综合单价(报价偏离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进入评审的投标单位 ≤5个,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该基准值- 10%范围的综合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不平衡报价与基准值之间的价差和工程正式预算中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
2、以各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总额(报价偏离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进入评审的投标单位 ≤5个,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基准值- 10%范围的作为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不平衡报价与基准值之间的价差,计算出合价差。
所有合价差总额与该投标人总报价相比,每 1%扣 0.2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扣完为止。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每标段不超过 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靠前,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三、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直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