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工程三标段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东海县新闻出版局的 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空调设备采购工程,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设备采购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约290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框架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空调系统设备采购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三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牛山镇中华路西侧、北辰路北侧 ;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4月 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 6月 25日,工期 7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并保证不影响工程整体项目评省优)。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的资金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⑸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
⑹制造商须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⑺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造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开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⑻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部设备调试和提供安装指导;
⑼)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和压缩机为同一品牌,(预审文件请列明主要部件的产地或进口国以及品牌,厂家必须书面承诺所投主要部件的真实性,并承担违约的一切后果)。
⑽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预审将全部不予通过;
(11)制造商须为中外合资企业或 外商独资企业。
(12)投标产品整机必须为制造商原厂生产整装,不接受贴牌OEM产品;
(13) 由制造商直属或其授权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组成情况要求:制造厂商于连云港市内所设的直属办事处或维保点等(需提供厂家授权等情况证明、场所地址、人员组成、联系电话等);
(14)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投标申请人可从 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处报名,时间为 2013年 3 月 5日至 2013年 3月 11日,每天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中国东海水晶博物馆空调设备采购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审查需要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dhjs.net/。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3年 3月 18日 16时以前送至 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注:(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