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大厦二号楼空调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营口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2-02-07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1、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新港大厦二号楼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营口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冷水机组、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等的供货、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服务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投标人具备相关空调设备的制造资质(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单位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4)诉讼: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承包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5、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执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报名后需携带以上证件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到营口港业务大厦612室进行资格复查备案。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本,标书售出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汇票、电汇或现金(开户行及账号:农行和平大街支行3330)。
7、开标时间:2012年2月2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营口港务集团港口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崔磊
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电话: 23391961
联系人:舒航 谭佩晶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