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GZJH2013-GX-G006/Y001
加入日期:2013.08.15
截止日期:2013.08.25
招标代理: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西省
招标公告正文
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 项目编号:GZJH2013-GX-G006/Y001)项目在8月12日下午14:30在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因交通事故,两家投标供应商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导致该项目废标。因该项目采购人在时间上具有严格要求的特殊性,本项目实行邀请招标,根据赣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项目编号: GZJH2013-GX-G006)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JH2013-GX-G006 /Y001
(二)招标内容:详见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2013年7月23日发布的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 项目编号:GZJH2013-GX-G006)的公开招标文件。
(三)邀请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在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 项目编号:GZJH2013-GX-G006)公开招标项目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在赣县影剧院中央空调( 项目编号:GZJH2013-GX-G006)公开招标项目规定时间内向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
(四)邀请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中央空调的设计经营范围,提供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中央空调代理商应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与所投产品的品牌的制造商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安装队伍应具有以下资质:
(1)机电设备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的资质证书(含叁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符合中央空调安装要求的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不再收取文件工本费。
(六)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资格审查开始时间、地点:2013年8月 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资格审查地点: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县梅林镇赣新大道107号 地址:客家美食街29号
联 系人:温世发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传真:
邮编:341100
电子函件: 2405455403@qq.com
开户行:农业银行赣县支行
户名:赣州锦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