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公布 居民用热每"度"31.5元

2010年11月03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兰州居民用热每“度”31.5元

省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公布100平米房屋一个采暖季可节省近400元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王家安) “用多少热量,收多少费用。”11月1日,兰州市区新增的300万平方米分户计量用户开始用这种“分户计量”的新方式取暖,其供暖费用究竟该如何交也备受关注。11月1日下午,兰州市物价局正式对外公布了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应该收多少,通过住户具体用量计算便一目了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收费,违者将按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对于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居民也可向物价部门或物价投诉电话12358投诉。

兰州“分户计量”供暖

标准出台热费计算有依据

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兰州市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对正式实施分户计量的热用户收费规定:

供热计量热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计量热费=用户热计量的耗热量×计量热价×热量的调整系数;

基本热价=面积热标准(元/平方米?月)×基本热价折算比例(当前比例为30%)×供热月数。

热量调整系数:按照兰州市物价局和兰州市建委印发的《兰州市城镇供热计量收费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计量热价=面积热标准(元/平方米?月)×(1-基本热价折算比例)×供热月数÷每平方米年耗热量。当前计量热价具体为:

居民:计量热价=31.5元/百万千焦

单位:计量热价=37.8元/百万千焦

物价部门同时规定,这个收费标准自今年冬季供暖开始试运行一年,并在试用期满前两个月重新申报,再做新规定。

计量收费热用户少掏腰包

有了新标准,便有不少市民关心分户计量前后费用会如何变化,记者也请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就新标准算了一笔账。

这名工作人员便以此前作为试点县区的榆中县一户10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做了计算。在分户计量前,按照目前兰州市供暖收费每平方米每月4.2元、供暖期5个月计算,一个冬天,这户人家所承担的供暖费是2100元;而施行分户计量后,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比例系数计算下来,热费较分户计量前减少了18%左右,一个冬天节约的取暖费近400元。

他同时表示,可能这些系数乘除起来会让市民觉得有些麻烦,但物价部门已经给收费部门下发了详细的计算方法,并且还会在具体的收费过程中严格监审,确保收费部门按照规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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