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供热“明补”的积极意义

2003年11月20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效改变热费收缴难的问题;促进供热企业进行改革。 今年全国确定了包括兰州在内的12个城市,作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据悉,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从今年起将停止福利供热,历年来沿用的取暖费暗补的形式,开始变“暗补”为“明补”。 供热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供热体制的改革,是符合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的意愿的。对福利供热叫停,变“暗补”为“明补”,可以说是迈出了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为以供热商品化为目标的供热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暗补”变“明补”,能够看到的好处至少有四点。 第一,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单位包费,福利供热”的体制基础是住房福利制度和住房公有制。房改以后,由于住房归了个人,单位不再拥有住房的产权,因此这个体制基础也就不存在了。而随着职工的流动和住房的交易,许多单位原有住房的使用者已经不再是原单位的职工,再由原单位承担采暖费显然有悖公平原则。“暗补”变“明补”,可以把原职工不该享受的那部分福利省下来,让该享受的职工享受,甚至享受得更多,从而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 第二,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明”的总比“暗”的好,这是人的一般心理。在原先福利供热体制下,单位直接把热费划给了供热企业,职工得到的实惠在“暗”处,没有直接体现出来,这种实惠也是不可支配的。“暗补”变“明补”后,职工得到的热费补助将以货币的形式直接体现,从而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第三,可以有效改变热费收缴难的问题。“暗补”变“明补”,将逐步改变人们以往的“福利热”概念,树立“商品热”观念,使自己花钱买热成为现实。供热成为一种商品之后,那些不交钱也能蹭热的人就行不通了,那种找各种借口不供热、推迟供热或无故停热的企业也行不通了,这样既可以促进消费者形成主动缴纳热费的意识,也可以督促供热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高供热质量,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有效解决热费收缴难的问题。 第四,可以促进供热企业进行改革。“暗补”变“明补”后,用热将实现商品化、货币化,而人们对自己掏钱买来的东西,肯定会比国家“发”给的东西更关注。这种关注将促使供热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用人民的税款办企业、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用国家名义垄断市场、用政府权威销售产品”了,而是要通过深化改革,进入市场,真正以过硬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来赢得用户,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说“暗补”变“明补”,就不得不说供热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目的。从国家的有关政策可以看出,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二是逐步推行分户计量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加快现有住宅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所以说,“暗补”变“明补”,只是供热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接下来的分户改造、分户计量、供热企业改革,哪一步都很关键,也很艰难。改革任重道远,要想享受改革的甜蜜果实,尚需我们积极配合,耐心等待。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每日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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