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不热可第三方测温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009年12月29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集中供暖,室温不达标一直是困扰市民的难题。24日,济南出台相关规定,居民可申请第三方测温。昨日,笔者从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和市质检部门了解到,烟台从2005年已开始实行第三方测温,居民只要向质监部门申请,即可进行第三方测温,测试的数据可以作为公证数据。

“早在2005年,我们就做过第三方测温。”市质监局计量科科长于忠波告诉笔者,市质检部门已通过省质监局考核认定,具有做第三方测温的资质。至于测温程序,于科长介绍,市民只要向计量所提出申请,在供热公司、居民、计量部门三方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即可进行测温,测试的数据可以作为公证数据。于科长表示,根据相关收费依据,测试费用一般在500至600元之间。

据了解,济南的第三方测温收费为每户每次180元,相比之下,烟台的测试费用明显偏高,如此高的测试费由谁承担?随后,笔者采访了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徐处长,他告诉笔者,“测试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徐处长表示,“测试的温度达不到供热标准温度,因用户设备造成的,由用户承担测试费,是供热企业供暖不足造成的,则由供暖企业承担。”

第三方测温后,居民家中温度不达标的,取暖费用是否退还?徐处长表示,确实因供暖企业原因导致暖气不热的,经过认定,供暖企业要把相应面积的取暖费用退还给居民;如果是居民自身原因导致暖气不热,则仍需按照供暖相关收费标准交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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