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空气能热水器的扶持力度
2011年09月1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在国内,空气能热水器的发展尽管走向国家扶持还将有一段路要走,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与扶持,已越来越明显化,确定化。现已在广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已被列为“十二五”时期节能产业规划,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推广项目。
《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穗府办〔2011〕4号文中,明确鼓励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空气能热泵热水器被列入《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广东省建设厅要求“12层以上住宅楼”有空气源热泵技术提热水”;空气能热泵被列入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三批)》,宁波市政府对类似空气源热水这样的节能项目,在接到用户申请并按程序验收后,可以给予工程造价20%的补贴;江苏省为了激励空气能热泵的发展,提出了空气能热泵机组装机容量超过5000W,就可以单独装一个电表,晚上可以享受0.23元每千瓦时的优惠电价。空气能泵被湖南列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六期);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1年5月18日发出的2号文件中,明确了空气能热水机为建筑工程优先使用产品。河北邯郸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于5月8号发出《关于在我市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通知》,对应使用而未使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的工程给予处罚。重庆市规定,对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的高温热泵机组,按机组额定制热量每千瓦补贴900元。
随着空气能热水器产业的发展壮大,产品性能稳定性及技术创新进行进一步突破,空气能热水器必将迎来更多地方政府的支持与扶助,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