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在制定中
2002年01月1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从建设部获悉,《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改)》等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据介绍,这几部标准分别从建筑工艺、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诸多方面对建筑工程进行规范,以达到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目的。规范所反映的整体技术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我国第一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规范,集中了50多个专家进行审查。这一规范在装饰材料方面,主要对氨、甲醛、苯、氡、挥发性有机物5种污染物进行控制。在材料选择上,要求住宅装饰装修应采用A类天然石材,不得采用C类天然石材;应采用E1级人造木板,不得采用E3级人造木板。在施工方面,要求住宅装饰装修中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不得使用苯;严禁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进行人造木板拼接时,除芯板为E1级外,应对断面及边缘进行密封处理。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指标应达到要求,如果控制污染物超标,房子不能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