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安置房配套建设 协调供热企业

2011年02月12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近日,市建委、市劳动就业办通过济南日报《廉政纵横》和济南新闻广播《政务监督热线》,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处理。

李女士反映其和市旧改中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人以协议正在审计过程中不履行协议的问题。经市建委了解,李女士是魏家庄片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李先生的女儿,住林祥街,市中区已将和李先生签订的拆迁协议及两份报领单交李女士并已履行,不存在拆迁人以拆迁协议正在审计为由拒绝给李女士拆迁协议的问题。李女士和拆迁人产生拆迁纠纷的原因是李女士说她已在拆迁人提供的第三份报领单签字,拆迁人未给其这份报领单,经向市中区拆迁办公室了解,目前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棚户区拆迁户李先生咨询回迁时间。李先生是党校西片区棚改项目的被拆迁人。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是工程的拆迁人,负责项目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经了解,目前安置房虽已完工,但由于供热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工,还不具备居民回迁入住条件。旧投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尽快协调供热企业,加快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根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确定回迁时间,并通知被拆迁居民。

邵先生咨询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缴纳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市劳动就业办基层社区就业指导处就槐荫区南辛庄办事处邵先生提出的享受社保补贴一事,专门电话与邵先生进行了联系。指导处答复,经了解,目前,邵先生的妻子已退休,女儿已参加工作,自己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收入不高。指导处已向其讲明了政策规定,不符合目前就业援助中的社保补贴条件。但考虑到其类似情况,下一步,在研究有关政策时,将充分考虑这部分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办法。

李女士咨询可否享受公益岗位安排或就业培训的照顾。市劳动就业办答复,李女士要求是在享受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继续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但由于政策规定两项不能重复享受,李女士不能再享受公益岗待遇。做为失业人员,她还可享受就业培训优惠政策,但因其照顾有病母亲,没时间外出学习,所以主动放弃了参训机会。需要就业帮扶时,可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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