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动员大会
2012年08月04 17:12:23 来源:民权县人民政府网站
8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动员大会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友先在会上指出,此次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旨在增强各单位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被评选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大立在讲话中指出,建设“人民满意单位”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实现人民满意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必须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推进。各单位要以此项活动为载体和动力,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珍主持。
会议还宣读了民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