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报2011年对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的建筑节能检查情况

2012年05月08 12:01: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制冷快报记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了《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011年12月10日至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全国性的建筑节能工作检查,检查范围涵盖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27个地级城市以及26个县(市),共抽查了917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53份执法建议书。

多省市建筑节能成效显著受表扬

根据《通报》,2011年度各地围绕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方面,2011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基本达到100%,施工阶段的执行比例为95.5%,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3.9亿平方米,可形成1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为24.6%,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比例已超过40%。

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方面,截至2011年底,北方15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1.32亿平方米,已开工未完成的改造面积0.24亿平方米。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山东等5个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约的重点省(区、市)共计完成改造面积7400万平方米,其中,内蒙古、吉林、山东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34000栋,能源审计5300栋,能耗公示6700栋建筑,对210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确定了黑龙江、山东、广西和青岛、厦门5个省市作为第四批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确定天津、重庆、深圳3个城市为第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确定了南开大学等42所高等院校作为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浙江大学等4所高校作为节能改造示范。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1.5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2.4亿平方米,光电建筑已建成装机容量达535.6兆瓦。2009年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项目平均开工率超过80%,示范县项目平均开工率超过90%;2010年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项目平均开工率50%,示范县的项目平均开工率超过55%。

在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53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3488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当年有24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江苏、上海、广东、浙江、北京等省市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较多,贵州、云南、海南、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天津市滨海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无锡太湖新城等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当前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对建筑节能认识不够,能力建设不足。一是部分地区对建筑节能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政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节能目标考核体系,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政策不配套,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政策执行及日常管理水平不高。二是对建筑节能投入力度不够,尤其是中央财政大力投入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部分地区没有落实配套资金。

二是,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不到位、监管缺位现象仍然存在。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省市缺乏对节能设计专篇的规范性要求及深度规定,施工图节能设计细部处理不够,不能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审查能力严重不足。二是施工组织方案、监理方案基本照抄范本,普遍缺乏针对性,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部分地区特别是中小城市缺乏对保温材料、门窗、采暖设备等节能关键材料产品的性能检测能力,产品质量监管存在漏洞。 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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