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能效标识“水分”几何?

2010年02月27 09:45:00 来源:网易探索

据《科技日报》报道 在春节假期,很多平时工作忙碌的消费者趁机给自己的家庭添加新电器。当消费者走进卖场时,会发现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产品上都贴着一个“中国能效标识”,该标识底色为白色,自上而下用深绿、浅绿、黄、橙、红五种颜色、依次变长的箭头表示。深绿色箭头最短,标示最节能,为1级;而红色箭头最长,表示耗能最大,为5级。除了箭头外,能效标识上还有该型号电器能效比、每小时耗电数等,消费者很容易就能算出该电器一天的耗电数量。

一般来说,节能效果好的电器比普通电器售价高一些,但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鼓励节能减排的今天,消费者已经逐步接受节能电器,购买节能电器也已经成为环保、低碳生活的重要方面。

记者在北京苏宁、大中等卖场采访时发现,消费者在购买电器和使用节能电器时,很少会质疑电器上的“能效标识”是否正确;更不会边使用电器,一边查看电表,核对能效比跟现实能耗数据是否符合?但在刚过去的2009年,广东珠海就发生了一起被称为“中国空调能效标识第一案”,那是由于产品实际能耗与标识不符,消费者李女士将美的空调公司告上了法庭。

―― 新闻回顾 ――

“中国能效标识第一案”引发广泛关注

珠海消费者李女士以3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美的KFR-50DLW/Y-B1空调,该空调上的能效标识标注为二级,但李女士的丈夫柯先生发现,空调“一插上电源,电表就猛转”,还存在工作噪音大等问题。

柯先生说,其实他对能效标识并不太了解,只因为觉得产品费电,才到网上查了一下,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虽然产品的能效标识上标注是二级,但其标注的能效比却是3.03,而这应该是三级能效产品的能效水平。“产品能效标识的标注也存在着明显错误。”柯先生说。

在先后要求销售商珠海市圣龙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制造商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做出解释,但均不予理睬的无奈下,他们投诉到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是,珠海市消保委为李女士开具了委托书,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检中心对其购买的空调进行检测,但检测报告更让人吃惊。报告表明,这台标明制冷量为5000瓦、制冷消耗功率为1650瓦的空调实测数据分别为4690.4瓦、2044.9瓦,也就是说产品的实际能效仅为2.29,不仅不符合二级产品的要求,甚至低于五级能效产品的指标。

根据2004年我国颁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规定,能效比在3.4以上的为1级产品、在3.4至3.2之间的为二级产品、在3.2至3之间的为三级产品、在3至2.8之间的为四级产品、在2.8至2.6之间的为五级产品。

根据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按能效比将节能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表示市场准入的最低指标,低于该等级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柯先生说,产品检测后,他们又与美的公司取得了联系,但企业却回复称,该产品确系二级能效产品,不存在问题,技术问题会有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解释。左等右等,柯先生和李女士也没等来相关的专业人士,于是,他们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并被受理。

―― 能效标识遭质疑 ――

家电产品能效标识存有“水分”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采取的是“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也就是说,能效标识上的各种数据都是由生产厂家自己直接标注。备案时虽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但检测数据并没要求出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可在企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因此,能效比其实是企业的自我声明。

能效标识制度的“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督”模式是国际通行模式。“这一制度虽然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极可能在信息符合性上出现问题。由于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企业‘王婆卖瓜’夸大地宣传,从而导致家电产品能效标识存有‘水分’,并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有关专家表示。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监管部主任陆梅表示:几年来,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和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多次市场的抽查和调研发现,一些根本不具备能效检测能力的企业或者是第三方实验室,虚报检测设备和能力,甚至出具虚假结果,有些企业还故意虚标产品的能效等级,影响了能效标识的真实性,扰乱了市场环境。

―― 政府声音 ――

企业需加强自我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空调、冰箱等电器的实际能耗会受到开机、使用时间长短、室内外环境温度等诸多因素影响。而企业标称的耗电量等数值都是在恒温、恒湿的实验室内测得的,因此二者会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你把刚烧开的食物放入冰箱,与把冷掉的食物放入冰箱,耗能数肯定有差异。能效标识上的数值只能作为消费者购买时的参考数值,与真实使用中的耗电数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该人士也表示,美的空调能效比标识与实际数值差异如此之大,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再确认。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认为,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对此,企业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给出一个真实的解释。同时,由于企业提供的虚假信息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受到了损害,应依据《消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应以此为教训,认真查找经营管理中的漏洞,迅速加以改正。

王前虎强调,出现上述情况,企业有义务对同一批次产品及相关其他批次的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确定并非个例,就应采取相关措施对产品进行召回,对消费者损失进行补偿。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重新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如果一味地逃避,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损害更大。

―― 专家说法 ――

多管齐下确保企业自我声明信息的准确性

王若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主任):今后在不改变能效标识实施模式的前提下,将加强对企业实验室的管理;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还将通过组织比对测试等方式,促使企业的实验室水平和能力提高,从而使企业的实验室能与国家机构保持在相同的水平,以保证企业自我声明信息的准确性。今后在发布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同时,对实验室的相关规则也要一并发布。

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对促进冰箱、空调等产品能效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能效标准实施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尚未针对能效限定值建立相应的强制性制度;惩罚力度不够,最高罚款仅3万元;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激励机制等。

据悉,即将出台的《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修正案中,不仅增加了对实验室符合条件监督检查的规定。对违规者的处罚,由原来“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变为了“根据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未粘贴能效标识等不同情况处以1万―3万元和5万―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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