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歌华有线电视顺义分公司信息楼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立项,项目批准文号顺发改【2009】397号,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参加竞争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顺义分公司信息楼通风空调设备进行招标采购。
工程地点:顺义区仁和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采购范围包括:通风空调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响应。若同时参加,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至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如报名超过七家则资格预审,不足七家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
5.1 请投标申请人干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0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在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街2#楼2-2室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生产制造商)
3) 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海霞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