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新区供水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8.22
截止日期:2013.08.26
地 区:山东省
招标公告正文郯城县东城新区供水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东城新区供水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招标人为郯城县水务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县东城新区供水中心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采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其中主机5台,设计总制冷量不低于650KW。
2.2建设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供水中心
2.3招标范围:主机及附属设备的材料购置、运输、安装施工、调试、报检验收、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投资:约 100 万元
2.5计划工期: 60 天
2.6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 500 万人民币以上,所投主机设备须取得其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原件(制造商投标无须提供),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备供应商可以和具备安装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但双方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原件,由设备供应商作为联合体投标主体进行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窗口(三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经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或证明(副本原件)
4.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人员或拟投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报名,否则不予接收)。
4.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4.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项目管理班子)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2012年度)、身份证(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8、企业注册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近10天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4.9、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
4.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11、外地施工企业进郯备案证明(原件)。
4.12、无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郯城县东城新区供水中心及配套管网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9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招标人审核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蒋山,联系电话: )。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需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账户名:郯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2091 1291 6739,开户行:中国银行郯城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郯城县水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郯城县郯西路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御园金顶A二单元2501室
邮 编: 376000邮 编: 276004
联 系 人: 李印泉联 系 人: 张军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lyzpdl@126.com电子邮件: lyzpdl@126.com
网 址:网 址: www.sdzhengp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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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