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主楼中央空调购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6.28
截止日期:2013.07.04
招标业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 区:广东省 深圳市
招标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qt2013062704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主楼中央空调购置安装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3年6月28日09:00时 至 2013年7月4日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办公楼主楼1-9楼及附楼1楼,空调面积约6000平米。
招标部分估价:380.00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08月30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3年10月29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代理商或生产商,且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⑴、投标人若为空调设备代理商,须取得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必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项目向代理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⑵、同一制造商只准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专项授权,并且具备多个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单位无机电安装资质的,可以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须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Ⅰ组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注:每家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Ⅰ组的单位只能代表一家设备制造商(取得唯一授权)或取得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2、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投标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3、 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审查);
4、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其代理主设备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审查);同时提供主设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审查);
5、 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06月28日09:00时 至 2013年07月04日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曲晓顺
招 标 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经 办 人:姚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黄坤 25906277 ,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