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冬取暖费仍按面积收取

2008年10月24 00:00:00 来源:北京参考

随着天气变凉,取暖问题日受关注。日前,位于丰台的珠江骏景小区一位李姓业主向本报反映:“热计量表都安了三个采暖期了,却一直没用过。目前我们还是按建筑面积交采暖费。”为此,笔者走访了北京热力集团。

今冬取暖费仍按面积收取

北京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冬北京仍按面积收取供暖费,收费标准仍为24元/平方米。采暖用户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交纳采暖费;采暖用户为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和房改购房人所在单位交纳供暖费。对于集中供暖用户,房内无人居住仍需交纳供暖费。

就李先生反映的分户计量表闲置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北京热力集团已经对48个单位进行改造,统一安装热计量表。但受现有建筑保温能力、计量表精确度等因素的影响,分户计量尚难深入推广。

据介绍,集中供热系统分户热计量是指在集中供热的建筑中,采用一定的计量方法和收费标准,根据用户实际所消耗的热量来进行收费。用户按照自己的需要控制和调节热量。

受技术水平和建筑成本制约

建筑的保温性能和热计量表的精确性是制约取暖分户计量的两大重要因素。北京市市政管委供热办的调研员贺迎秋认为,推广取暖分户计量政策,应从技术攻关和建筑成本等多方面考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据介绍,户间的热传递,影响到热计量表计量的精确性。所以根据用户热计量表收费的方法还是不够合理。贺迎秋认为:“房子的保温水平对热计量的推广至关重要。”那么是否应以牺牲户内面积为代价,在户间墙上做保温,以减少户间传热呢?此举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又增加了建筑的成本。

此外,分户计量表虽然和电表、水表等功能相似,但热计量表既有温度传感器也有流量计,而且影响供热的因素也相对复杂。计量表精确性的研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分户计量是大势所趋

尽管分户热计量的技术有待提高,但由于建筑节能在建筑各项指标中的地位日益增高,大范围推广和实行分户热计量已经是大势所趋。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北京市市政管委供热办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已经有12个城市作为分户热计量的试点。

北京真兰仪表有限公司的乔工程师表示:“分户热计量器的自控可调的特点,不仅提高了房间的热舒适性,也使用户的经济利益与能耗的直接关系,减少无效消耗,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贺迎秋也表示:“热量分户计量是将来一段时间市政供热办的工作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管委供热办正在大力协作制定供热改革方案,努力推动热计量工作积极稳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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