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要收费陕立法推行
2006年10月05 14:42:00 来源:制冷快报
在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和《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涉及的居民用热问题,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
推行用热计量收费
在《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征集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工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是城市供热节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条例应当作出具体规定。加之,目前我省大多实行的还是按面积收取取暖费的制度,常常造成许多矛盾,所以在该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热电联产发展规划,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的方式替代城市燃煤供热锅炉。在集中供热范围内对现有分散供热小锅炉逐步淘汰。推行用热计量收费制度。”
热平衡调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集中供热,推行分户计量收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邱世杰委员在审议时说,目前许多楼房的集中供暖设施非常不科学,供暖管道从一家穿过进入另一家,管道起点往往热量很足,甚至让人热得受不了,需要想办法关小阀门,这也是一种热能浪费。建议好好研究解决起点和末梢的热平衡调控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落后设备埋下耗能的种子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修改稿)》中规定,“建筑物设计应当采用先进合理的供热制冷方式,实行分户计量,分室控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指出,采用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本身就是播下了耗能的种子,我们必须强调在建筑施工中就要使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这也对建筑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