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冰箱电视率先实施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

2015年11月0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昨天(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彩电冰箱空调三大类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简称领跑者细则)。业内人士表示,国家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公布对家电行业加快转型、提升技术水平来说是利好消息。

《领跑者细则》显示,为能效“领跑者”产品推广创造更好的市场空间;将能效“领跑者”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优先采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国家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国家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能效“领跑者”产品和相关企业;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等。

从《领跑者细则》中冰箱来看,申请产品需是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其他特殊用途的比如酒柜、嵌入式制冷器都不算在内。冰箱产品能效等级必须达到新国标的2级,这点和之前家电业内普遍预期的1级能效有点不同。

从《领跑者细则》中电视来看,能效领跑者产品要求,现行新国标产品能源效率达到能效2级,主要功能为平板电视,但CRT没有资格,同时平板显示器也不能参与;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暂不纳入申请范围。

从《领跑者细则》要求申请空调产品为2级能效,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但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暂不纳入申请范围。

此外,《领跑者细则》还规定,冰箱彩电空调必须是量产定型,单个产品型号出货量不少于1万台。同时规定企业必须要在最近一年内无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和能效抽查不合格情况,同时需要在中国陆生产和使用。

“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和上次节能家电补贴政策不同,不是直接补贴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大部分是优先项目采购,更多是扶持国内家电产业的发展。”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按照《领跑者细则》规定,能效领跑者家电产品需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就是说,《领跑者细则》新政不适用进口家电,因此外资家电企业在国外工厂生产,在华销售的进口家电产品,是不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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