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空调节电措施

2008年09月12 13:37: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声明:艾肯空调制冷网原创稿件,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08年8月1日以国发[2008]23号文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当前要突出重点,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国务院在通知中提出的空调节电措施如下:

一是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空调能效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禁止生产和销售。严格实施空调能效标识制度,扩大实施能效标识的空调产品范围。实行鼓励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空调的财税政策,提高高效节能空调的市场份额。鼓励发展非电空调。二是强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应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空调系统建成后应进行能效测评。建立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优化空调运行模式。三是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积极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余热源热泵、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鼓励并扶持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8月1日以国办发[2008]106号文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有关空调、冰箱等要求如下:

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影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节能灯、节能环保型小排量小汽车。

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手机: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话:0371-60957609
联系人:赵经理
QQ:9797618


友情链接

地址:中国·郑州金水区 热线:13007606916,13223029089/ 0371-60957609 E-Mail:mqlbh2016@126.com, QQ:9797618
在线客服:QQ:9797618
Sitema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