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将建立

2006年11月28 13:23: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奖优罚劣”将成为我国建筑节能的一个内容。

11月22日,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透露,正在制定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中,关于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机制是该条例中三大重点之一。

在主管部门目前的构想中,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将采取奖惩分明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以50%的节能标准为基准线,对高于节能50%标准的,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奖励措施;对低于50%节能标准的则动用增加税收、禁止使用、取消资质、罚款等惩罚手段。通过经济手段的介入,提高企业开发节能建筑的热情和积极性。

需先确立验收标准

目前,推进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没有衡量标准,因此建设部决定按照不同的建筑,采取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一种是按居住和公共建筑分类的建筑;另一种是按照执行标准的情况分类(不达标的、达标的和超标的三类)的建筑;第三种是根据未来的发展方向,诸如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等引导建筑发展方向的建筑。

武涌介绍,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将采取限制性政策和鼓励性政策并举的方式。凡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今后必须受到政策限制。限制的方式将有很多种:第一,征税;第二,通过行政许可手段禁止不达标的建筑投入使用,而对于达到建筑设计标准的,政策上则不限制;第三,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节能建筑,比如说达到节能65%的,国家将予以减税,或给予贷款贴息、国家直接补贴等激励方式,从而鼓励低能耗或超低能耗以及绿色建筑的发展,以引导今后建筑的发展方向。

武涌指出,为更好地推进建筑节能,今后建设部将在建筑节能方面出台经济激励政策包括:促进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发展,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对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节能经济激励。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颖心认为,如果实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机制,还有许多前提条件,其中建筑节能的标准就是其中一个,“没有了建筑节能的标准和考核规定,经济激励机制将是空中楼阁。”

目前,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牵头的各大部委办公楼建筑节能试验正在展开,由朱教授带领的建筑节能小组已经连续两年对有关部委办公楼节能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同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节能的具体措施。

“像这些国家部委办公楼的节能试验,就不能属于经济激励机制的范围,只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内部的一个标准。”朱颖心说,“经济激励机制必须是市场行为,并且有一个验收标准,目前我们并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管理系刘长滨教授说:“经济激励机制可以有很多种方式,财政、税收、基金等方式都是可以的,关键问题是落实的情况如何。”

开发商期待详细说法

刘长滨教授的说法得到了开发商的回应。“从开发商来说,是欢迎国家的节能政策的。”香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明朗表示,“但是实践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是成本的问题。“节能建筑投入的成本相对要高,客户是否能接受,还要根据市场的情况看。”潘明朗认为,政策的制定也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实际接受能力,建筑节能也是一样。如果成本过高,产品价格处于竞争的不利位置,很难为开发企业和市场接受。

其次是政府的奖励措施如何落实问题。“很多政策落实在纸上容易,真正实施起来还有很多困难,需要政府部门有足够的前瞻性,尽量能想到政策落地中的问题。”潘明朗说。

目前,政策规定的很多常规性节能措施,比如保温、隔热等标准,很多企业都已经能达到了,所以建立节能经济激励机制,必须有更高的标准作支撑,这也是朱颖心教授谈到的标准提高问题。

“建筑节能是系统问题,要一步步来,只有很多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建筑节能经济激励制度才能得到推广认可。”清华大学的一位节能专家告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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