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高温期间空调温度进行执法检查

2008年10月30 08:58: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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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物内的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08年7月7日-7月28日高温期间,对上海市区206个公共建筑物内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室内空调温度达到26℃要求的单位为148个,合格率为72%,各类公共建筑的空调检查情况如下表:

察中,执法人员不仅认真纠正违规现象,还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避峰、错峰用电措施,宣传介绍有关单位的节电经验,推进节电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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