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空调摔伤 业主该担责不?
2015年12月01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今年夏天,我给新房安空调,到现在都没扯清。”近日,市民武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安装空调的人从折梯上摔下来,又被空调内机砸伤右腿,导致骨折,要求他赔偿,他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武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他西外的新房交房,随后就找装修公司设计装修,6月份左右,他找到王先生谈安装空调,三个房间一个客厅共四套空调,口头约定:一、空调设备从王先生推荐的某品牌经销处自行购买,该经销处负责配送;二、设备配送后,王先生三天内上门安装,安装调试结束结清费用。6月中旬,王先生带上自己的工具上门安装,站在折梯上安装内机时,不慎坠落下来,又被空调内机砸伤右腿,导致右腿骨折,医治了一个多月,用了三万多医疗费,还鉴定为九级伤残。“我们从9月份就开始扯这个问题,王先生要我承担所有的医药费用及赔偿,我觉得很冤。”
律师:
承揽人承担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了达城执业律师,郑传富律师称,王先生与武先生之间仅是对安装空调工作达成口头约定,双方不存在其他任何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王先生按照自己的工作方式、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而不受武先生的支配和管理。第二,双方的合同内容是安装并调试好空调设备,武先生支付约定报酬,合同即告终止,王先生无需继续提供劳务。第三,王先生的工作具有独立性,用自有的设备、技术和自己雇请的劳力完成工作,不受武先生的指挥管理。当然,如果武先生对王先生的工作进行了指挥,王先生有权利选择听与不听。因此,王先生与武先生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对于王先生的人身受损,武先生并不存在过错,据相关法律规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