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励9层以下住宅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
日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规定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住宅项目时,应充分利用条件采用太阳能供热水技术。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博士说,这是厦门市首次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财政扶持。厦门市具有开发利用太阳能和浅层地能的良好条件。厦门全年日照时数为2233.5小时,全年日照百分率51%,太阳能年辐射总量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他说,9层以下住宅应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是省建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发出的要求,之所以特别要求9层以下,主要是考虑到屋顶的集热板面积,以保证每家每户都能用到热水。当然,9层以上的高层也可以应用太阳能,这就需要在建筑侧面和阳台增加集热板面积。为了保证安全和美观,必须要进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这样也节省投资。
目前,厦门市一些住宅屋顶也有用户自己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但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和一体化设计,景观效果较差。而厦门市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单幢住宅可完全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意见还规定,对于游泳馆、旅馆、医院、学生宿舍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利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生产热水,或提供建筑空调制冷、建筑照明等;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应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对于游泳馆、酒店、学生宿舍等公共建筑,由于用水时间不太集中,在太阳能设计容量上可以折减,减少集热板的面积,节能造价。
林树枝说,这次财政资金扶持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对于获得财政部、建设部认定和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列入当年厦门市建设科技计划,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扶持;二是对“厦门市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市财政实施进行鼓励和资助,按照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
如果建筑项目有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单位可向市建设与管理局科技处提出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