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电视机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空调、电视机采购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空调、电视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龙政采招(2012)24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5月30日7时44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龙泉驿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空调及电视机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申请人资格: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地方总代理出具正式专项授权书/函证明资料(需提供授权书/函原件)。
3、投标人若为外地注册企业,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并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6月5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地 址: 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东街92号
联 系 人:龙荣华
联系电话:8485317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李勇、冯建
联系电话:、84850283
传 真:
其它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空调、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拟采购项目名称及标的物、投标人的资格性条件、技术指标参数、服务性要求等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公示期限为7个日历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