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供热条例草案公开征意见
2009年06月22 08:00:00 来源:中国制冷网
近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日前提请审议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草案)》,从规划建设、供热与用热、设施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天津市的集中供热和用热行为进行全面规范。为了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并将条例草案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规定: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签订供用热合同,格式合同推荐文本由市供热办公室统一监制。供热单位造成室温不达标,需退还采暖费;户内漏水影响他人利益,住户配合维修;取用供热热水毁坏设施,最高罚款五千;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规定,也将受到相应处罚。同时,对在供热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利用热电联产方式和可再生能源进行供热。
市民了解详情、提出建议可登录天津人大网(http://www.tjrd.gov.cn/),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在6月15日之前及时收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