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车间空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H-201207-H24-0281/2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车间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广水市;
2、招标范围:广水卷烟厂车间空调系统改造项目,包括1台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1台冷却水塔和2套制冷空调自动控制系统。投标人应完成组合式空调机组的设计、制造、就位、安装、调试工作及空调制冷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供货、调试工作;
3、交货期: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协商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为针对本项目授权投标的湖北地区唯一的设备代理商且在湖北省内有正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投标人只能选定一个品牌进行投标且具有产品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
4、投标人及所投产品近三年(2009至1月至今)有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和用户意见(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情况,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七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312 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各投标人需按照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的规定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602室)进行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未通过资格证件审查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
联 系 人:付存友
电 话:
招标代理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七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童玲、吴盼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hjzb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