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未签新合同 仍执行18℃标准

2010年10月2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23日,市市政市容委在西单文化广场举办首个供暖“开放日”,现场解答居民采暖的各种问题。对有市民反映,所在小区的供暖单位与居民签订的是过去的供暖合同,市供暖办表示,供暖未签订新合同,仍需执行新合同中的18℃标准。

未签新合同仍需执行新标准

有市民反映,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仍是旧版合同,其中规定的室温达标为16℃。对此市供热办主任郭维祺表示,今年是居民首次与供暖单位签订《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以往的供暖合同可能尚未到期,部分居民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仍是旧合同。但无论是哪种合同,今年供暖单位必须按照新合同的标准进行供暖,包括保证室温18℃、实施供暖巡检等。旧版合同到期后,要签订新合同。

按照规定,今年供暖单位需直接向居民收取供暖费,不再通过物业收费。但全市仍有不少小区的供暖费交给物业。市供暖办表示,如果供暖单位委托物业收费,必须发布委托公告,告知居民,物业在收费时应开具正规发票。据了解,部分供暖单位委托物业代收主要是为了方便居民就近缴费。此外,一些小区的锅炉房由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即是供暖单位。

对于室温投诉6小时内回应

市节能环保中心工程师柳乃明介绍说,今年本市公布的《住宅采暖室内温度测量办法》规定,接到居民有关室温的投诉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在6小时内有反应,具体上门测温时间再与居民协商。另外,室温测定时,需要设定多个测温位点,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屋一般需要设定5个测温位点。

遇极端天气3天内能供热

市热力集团昨日表示,如果出现极端天气,热力集团能在3天内对辖区内的居民供暖。为了向居民提供热水,目前集团的锅炉房处于运行状态。11月1日将完成所有的供暖准备工作。据了解,由于锅炉水温上升太快会对供暖管线造成伤害,一般锅炉房进行供暖需要准备期为7天。市供暖办表示,目前全市有存煤场地的供暖企业储煤量已达到60%,没有储煤场地的企业与煤厂的签约率已达100%,随时运煤进京。

为方便居民记忆,市热力集团昨日公布了新的供暖客服电话96069,这也是市热力集团首次改用以“9”打头的电话。该电话从11月1日开始24小时开通,接听居民有关供暖的相关咨询及投诉。

除各个企业开通的供暖热线外,市市政市容委还将继续开通全市供暖服务热线62357575,接听居民电话咨询及投诉。今冬供暖开始后,居民如果遇到供热单位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的问题,可以拨打城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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