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 内蒙古吹响绿色建筑集结号

2013年10月18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即是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随后,内蒙古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对外发布。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提升绿色建筑规划设计能力、绿色施工能力以及绿色运营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评价标识、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作为推广手段,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的发展。

规划重点发展低星级绿色建筑,适当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以设计标识工作为引导,逐步发展运营标识工作。

规划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新建、改扩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20%。十二五期间,全区可实现节约标准煤约1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6.8万吨。

实际上,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发达城市已有经验推动下,2011年,内蒙古区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启动。

内蒙古绿色建筑工作虽然起步晚,但发展步子快。先后成立了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研究中心,制订了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开通了绿色建筑网站。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共66人参加了住建部的组织培训。

去年3月份,内蒙古专门召开了绿色建筑推广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各盟市签订了《发展绿色建筑责任状》,明确了各地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和当年任务。此外,还规定对于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10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7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50%。

值得肯定的是,尽管全面启动绿色建筑的时间仅仅两年多,内蒙古已有多个绿色建筑项目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等城市起步建设。绿色建筑的标志性项目,呼和浩特加州华府二期荣获2013年我区首批绿色建筑住宅类二星级设计标识,为内蒙古绿色建筑的发展树立起新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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