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37%公共建筑空调温度不低于26℃

2011年08月19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据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7年6月就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单位在内的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的禁令,但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

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市节能监察中心昨天发布的今夏前两轮对上海中心城区公共建筑空调温控专项大检查的结果显示,检查涉及的219家公共建筑平均温度在25.5℃,整体合格率只有37%。

第二轮初查情况好转

从上海今夏35℃以上首个高温日7月1日起至今,市节能监察中心共派出79个小组监察219家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设定,范围涉及杨浦、黄浦(含卢湾)、长宁、静安、徐汇等9个中心城区的政府机关、商务写字楼、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和其他公共机构,监察分为两轮,第一轮从7月1日至8月4日,第二轮从8月10日开始并将延续至8月底,每家公共建筑分别选取三个楼层、每层选五个点进行监察,最后取15个点测得温度的平均值。第二轮初查总平均温度为25.6℃,较第一轮的25.4℃提高0.2℃,第二轮初查空调温度控制合格率为42%,比第一轮的33%提高9%,整体合格率为37%。

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有关负责人说,今夏最高用电负荷预计将达2800万-2850万千瓦。如果上海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都能控制在26℃以上,可降低高峰电力负荷34万千瓦、节电5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36万吨。

上海广场被勒令整改

市节能监察中心有关人士说,在被监察的219家公共建筑中,明确有温度控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单位仅128家,占受检总数的58%,一个突出现象是:宾馆酒店、甲级写字楼等单位为迎合客户、租户舒适度需求,与国家规定存在较大差距,其温度控制合格率低于30%,比如两轮初查中测得的最低室温都出自淮海路的上海广场,监察人员第一轮在该广场测得的室温平均值为23.8℃,当即要求其落实整改,但在第二轮对上海广场的复查中,监察人员测得的该广场室温平均值不仅没有上升,反而比第一次初查时又低了0.2℃,为23.6℃,比国家标准规定的26℃临界值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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