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一个湖北节能公司的困惑
2004年07月0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湖北省第一份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对湖北的节能事业发展具有标杆意义的节能合同有可能搁浅。这与湖北省6 月15号新调整的电价目录有莫大干系。
这笔节能合同的甲方是武汉中商广场,乙方是武汉慧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佩尔优科技有限公司。6月11日,慧正公司负责此项目的周渝先生告诉记者,该项目的节能方案是由乙方将甲方正在运行的一套电空调改造成水蓄冷空调。采用水蓄冷空调后,空调主机、冷却塔等基本只在低谷电价和平峰电价时段运行,高峰电价只运行供冷水泵。
节能收益来自峰谷电价差。以湖北今年4月1号调整后的峰谷电价政策来看,虽然政府文件规定,在用电容量100 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商业(如商场、酒店)、大工业用户中执行峰谷电价,但湖北的商业用户一直未执行峰谷电价,因为商业类用户如商场、酒店的用电高峰与电网高峰非常吻合,商场如果采用了峰谷电价,根本享受不到低谷时段(0:00至8: 00)的价格(平段电价的48%),而高峰时段(10:00-12:00、18:00-22:00)正是其营业时间,却要支付平段电价的180%。3.75倍的峰谷电价比正是推广蓄冷项目的节能公司的商机。
按湖北省电力公司的相关规定,商业用户安装蓄冷装置后,其电价分类可转为非普电价,将其以商业电价计算的电能耗费减去实施蓄冷后以非普类峰谷分时电价的电费耗费,就是节能公司获取的节能收益。以此计算,据了解,按中商广场每年开机时间150天计,一年可节约电费约71万元。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甲乙双方可共同分享这笔每年71万元的节能收益。据周渝透露,甲乙双方分享的比例为7:3,也即中商广场每年只需拿出71万元的70%,来支付这笔价值285万元的水蓄冷项目的设备投资。周渝介绍,水蓄冷设备的运行期一般为十年,此笔项目可在第6年获得投资回报。
很显然,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下,中商广场用于节能投入的部分风险和收益转给了节能公司,中商广场不需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就可获得节能项目和节能收益。这就需要以此为主营业务的节能公司有充裕的现金流。据了解,该项目乙方拥有资金优势:今年元月份,他们成为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第二期首家通过审核的民营企业会员。这是原国家经贸委代表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合作项目。项目二期会员可获得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技术援助,以及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经公司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国有担保机构,拿到它的保函就意味着获得了“现金流”。节能公司可据此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
周渝介绍,慧正公司和佩尔优公司正在整合资源,准备组建一个新的节能有限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专门从事水蓄冷项目的推广。他还透露,中商广场的母公司中商集团下面共有20余套电空调装置,这个项目仅是个开端,如能顺利运作,后面的订单会接踵而至。
以低谷电蓄冷,在高峰时释放冷力,而不必耗费高峰电力,也为削减电力负荷的峰谷差做出了贡献。据了解,湖北省电力公司曾对用户实施蓄冷项目有过承诺:只要是采用了蓄冷装置的电力用户,省电力公司对其用电限制会放宽,也就是说会将其排在拉限名单的最后。
不过,周渝一直强调他们有一个最大的隐忧:政策风险。因为节能的收益来自峰谷分时电价差,而当前的峰谷电价差已是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如果峰谷电价差再缩小,项目执行起来就会很难受。
这种担心果然发生!
6月15日,湖北省物价局出台了新的电价调整政策:10千伏用户商业电价由0.922元每千瓦时调减到0.890 元每千瓦时,非普电价由0.574元每千瓦时调增到0.628元每千瓦时。虽然商业电价调低,但商业用户实行峰谷电价的利益驱动显然不大;同时,经测算,非普类的高峰电价虽然提高了0.8分每千瓦时,但蓄冷装置所要吃的低谷电价却提高了1.8分每千瓦时。
据悉,湖北省这次的电价调整是顺应政府的宏观调控。但从节能角度来看,湖北省的此次调价方案在细节的制定上显然抑制了商业用户对蓄冷设备的节能需求,从需求侧管理的角度来看并不是利好消息。
据武汉供电公司的预测,今夏武汉最大负荷将达420万千瓦,其中降温负荷即电空调负荷就在200万千瓦左右。另据有关专家所做的对去年湖北气温增长与用电负荷相关性的定量分析:湖北平均气温达到32度以后,每升1度,电空调负荷就会上升34.1万千瓦;气温达到34度以后,每上升1度,降温负荷就增长36万千瓦;气温在36度以后,降温负荷上升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这些数据足以表明负荷管理对湖北电网的重要性,而采取有效措施对电空调集中管理,诸如推广蓄冷装置,或是其它能源形式来转移高峰负荷,则是电网企业负荷管理的主要内容。
据湖北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认为,虽然蓄冷项目对电网企业的负荷管理大有好处,不过,由于负荷管理对电网企业的好处是隐性的,虽然定性的认识都有,但电网企业尚未对负荷管理的隐性好处做过定量的分析,他坦承,在电网企业内部确实存在一个对需求侧管理的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
不过,从全国蓄冷政策的走向来看,却与湖北有所不同。如北京、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新一轮电价调整中进一步拉大了峰谷电价差,这种大趋势必将对湖北下步出台专门的蓄冷电价政策有好的影响。据湖北省电力公司这位人士透露,省电力公司正在与省经委接触,讨论在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类实施蓄冷电价问题。
在湖北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广蓄冷项目的节能公司,从长远看,市场前景应当向好。(曹琰)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