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空调蹊跷陷入“官司门”
蹊跷的官司、离奇的判决!
一、合 作
吉林市神农庄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庄园)是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的一家从事住宿、餐饮、娱乐、会议、民俗展示等田园旅游与休闲度假的专业公司。2008年下半年,为确保其下属的“采摘园”内的反季节农作物和经济植物能安全越冬,计划添置相关空调设备用于冬季供热,公司希望能够购买到高效节能的优质供热机组。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吉林省鑫奇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奇公司,扬子中央空调的经销商)总经理梅桂崎。梅桂崎在勘察了采摘园的水源、水质后,向前者推荐了其经销的、由扬子必威中央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空调)生产的水源螺杆式冷热水机组。
扬子空调也是国内较早的空调器企业之一,据该企业技术中心张总介绍说:公司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掌握了水(地)源热泵前沿技术的企业之一,早在05年,扬子空调就与瑞典国家能源研究所开展合作,成功开发了水(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列机组,目前已经在全国建立了数十个样板示范工程。
张总说,这种机组能够充分利用地下水的恒温资源进行循环供热或制冷,既可以大幅度提升制热(冷)效果,又能大大降低能源消耗,尤其适合北方地区的冬季采暖需求-----在冬季异常寒冷的北方地区,室外温度经常在-10ºC以下,而地下恒温水源可一直保持在5 ºC -10ºC,利用这样的恒温水源进入机组循环,再通过空调热泵技术产生40ºC-50 ºC左右的暖气送入种植园(或房间)中,能充分保证冬季作物生长的环温需求。恒温水源经过机组循环后再回灌到地下,不破坏地下水资源,因此,这也是一项受到国家鼓励推广的节能环保新技术。但能否使用水(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就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当地必须有恒温地下水源;2、水质必须清洁。大家都知道,一旦水质不清洁、有大量的砂石进到空调循环系统,其结果是致命的-----就如同汽车发动机的缸体一样,如果汽油中含有砂石进入,会导致缸体被击穿,空调主机设备的循环管道若进入了砂石,也同样会导致了空调管路被击穿、设备完全损坏。但是一般情况下,地下水中往往或多或少地含有一些砂石,这就要求在施工的时候必须要配备合格的过滤器、且定期清洗除砂。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8年9月18日,神农庄园与鑫奇公司经过洽谈签订了合同:1、由鑫奇公司负责勘探水源、考察水质;2、采用鑫奇公司推荐的扬子SSD-1600D水源螺杆式冷热水机组1台作为主机设备;3、由鑫奇公司负责工程的全部工程安装,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管道、电路、过滤等诸多辅助设备,均由鑫奇公司负责采购并在工程中使用。合同总价为116万元,包含了主机设备、辅助设备、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等全部费用。随后,鑫奇公司与扬子空调签署购货合同,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机组。09年10月,全部工程均安装调试完毕,业主验收合格。“调试单”有注意事项明确告知业主:过滤器必须每日清洗一次,否则由此造成故障后果自负。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了,机组运行正常,使用情况良好,业主表示满意。
二、故 障
然而,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08年12月4日,机组运行出现故障!在接到故障电话通知的2个小时左右,扬子空调的技术服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故障原因并非主机质量问题,而是由于安装方配置的过滤器不合格、业主在使用的过程中也未按照 “过滤器要每日清洗”的要求执行、造成了大量沙石进入主机循环系统所致-----空调管路已被砂石击穿、设备已经完全损坏。扬子技术服务人员当即表示:1、非主机质量问题,故障原因属于他方责任、不在主机生产企业保修政策的范围之内,扬子空调公司没有维修责任;2、主机中的压缩机、换热器等核心部件已经完全损坏,当时在现场根本无法维修。业主和经销商均认可了故障原因,但由于天寒地冻、业主也没有应急的备用设备,因此非常着急,希望扬子能够提供帮助。
尽管故障原因属于他方、扬子没有维修责任,但扬子空调公司还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应业主和经销商的请求,进行了有偿服务------为了节约时间,扬子空调公司立即调配了最优秀的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并组织了换热器、压缩机等相关厂家的技术人员飞赴吉林协助抢修,克服了路途遥远、天气寒冷等诸多困难,经过不懈努力,终于用最快的速度于12月13日修复。主机修复后,整个供热系统又恢复了正常使用。在此过程中,扬子空调公司急业主之所急,反应迅速,人员组织及时,尽到了生产企业额外(法律义务以外的)的维修义务。
三、官 司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半年以后的09年6月,扬子空调公司的银行账号突然遭到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的查封!随后,公司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神农庄园以维修不及时为由将鑫奇公司、扬子空调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其诉讼的理由是:因故障期间扬子空调的维修不及时、维修期间无法供暖,致使采摘园作物大面积冻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要求被告全额承担!
看到法院的传票,扬子空调公司百思不得其解-----神农庄园在明知机组故障非扬子空调产品质量造成的情况下,不去追究工程施工方或过滤器生产企业的责任,反而诬告扬子空调“因维修不及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要求全额赔偿”,其目的何在?这就好比你开车在街上被别人撞了,你不去找肇事者的责任,却来状告自己汽车的生产企业,岂不可笑??再说,故障发生以后,扬子空调公司始终急业主之所急,并没有与业主或经销商去斤斤计较,反而竭尽所能地迅速调配和组织了所有资源,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了机器设备,没想到反而招来了官司,岂不是好心没有得到好报??还有,故障排除后机组运行正常、业主当时也很满意,时间也已经过去半年有余,业主怎么又突然提出诉讼??
然而,更大的费解还在后面-----2009年10月,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审理,审判结果是:第二被告扬子空调承担原告诉求的全部损失共计263859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33059元,共计2671654元。
判决结果一出,引起一片哗然!扬子空调公司代理律师倪升山十分气愤:此案的审理和判决严重歪曲事实,原告的举证牵强附会、涉嫌造假而法院却视而不见!如此不合法、不合理的判决,在自己20余年的职业律师经历中也从未遇到过!
四、疑 惑
倪升山律师向记者介绍说:这个官司真的非常蹊跷———首先,我方不是责任主体。法院和当事三方均已经书面确认:本案涉及的“扬子牌SSD-1600D水源螺杆式冷热水机组”的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造成事故原因的是鑫奇公司在工程安装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过滤器造成,这属于典型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扬子空调是主机生产企业,对主机设备的质量负有责任,但对由于第三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完全不负有责任。
其次,扬子空调公司在 “调试单”和“维修备忘录”上均已明确告知经销商和业主:必须选用合格的过滤器且必须每日清洗一次,否则由此造成故障,扬子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业主没有做到。
再次,扬子空调公司与原告神农庄园之间既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不是工程的施工方。故障发生后,扬子空调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就派人到达现场,在鉴定了故障原因属于他方责任之后,也并没有与业主或经销商去斤斤计较,反而充分替业主方着想,积极调配维修人员,还组织了换热器、压缩机等厂家的技术人员飞赴吉林抢修设备,尽到了生产企业额外(法律义务以外的)的维修义务。谁知好心非但没得到好报,反而受到诬告!
倪律师还向记者阐述了诸多疑问之处:
一、原告神农庄园在明知机组故障是由劣质过滤器造成且己方没有每日清洗,其不去追究工程施工方或过滤器生产企业的责任、也不反省自己的过错,反而诬告扬子空调,其目的何在?
二、既然鑫奇公司和扬子空调同为被告,而且鑫奇公司还是第一被告,为何诉讼请求(包括最终判决)中却没有鑫奇公司的任何责任,所有的责任全部由扬子空调承担?
三、案件审理前,对方就曾提出调解,但被扬子拒绝!因为扬子空调公司认为案件责任清晰、事实确凿,对打赢这个官司很有信心。如果原告理由充分,为何会主动提出调解?
四、在扬子空调公司接到法院传票之前,账号就被法院查封,这合法吗?
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一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竟然多次为原告做证,这正常吗?
六、昌邑法院对原告提供的大量涉嫌造假的材料视而不见、而对扬子空调的所有举证一一否定、对原告的不合理赔偿请求居然只字未改全部照搬,最终判决扬子空调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这种判决实在闻所未闻!如此一来不得不让人怀疑原告、第一被告和昌邑区法院的某些人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默契”?
倪律师认为,原告的举证材料中还涉嫌伪造了很多证据:
一、神农庄园与鑫奇公司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在扬子空调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规定了“(扬子空调公司)接到维修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诊断故障,一般故障24小时、特殊故障48小时内必须修复”的无效条款。扬子空调的相关负责人说,这种协议对扬子空调一点法律效力也没有,而且明显不合常理-----没有哪家企业的保修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就是国家颁布的《质量法》中也没有这样的时间限制。如果这种行为也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岂不意味着全国的经销商都可以在生产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后者制订的售后服务条款?
二、神龙山庄诉讼中说损失了263万元,其举证材料是与旅行社签订的24份旅游合同,但所有合同全部都是在11月13-14日这2天之内、以完全相同的打印格式签订的,这符合常理吗?
倪律师进一步表示:原告起诉得牵强附会、第一被告置身事外、法院判决又歪曲事实,反而是无辜的一方被判全额赔偿,这样的判罚简直不可理喻!这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扬子空调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随即就要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定会还事实的本来面目,力争使本案得到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