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供暖将从福利改为缴费
2003年09月27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近日,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我国包括北京在内的华北、东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改革以往由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过去单位统包、个人无需缴费的福利供暖方式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的供热制度将成为主要的供暖方式,继供电、供气、供水的一系列改革后,随着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又启动供暖系统改革的试点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今后采暖费用将通过多渠道筹集,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包括北京在内的一系列北方城市将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据了解,北京各相关单位已经接到建设部下发的文件,但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
按面积收采暖费将作古
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在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时,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改革现行热费计算方式,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并执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新办法。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
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按照分户计量、室温可控的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分户计量、温控装置,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供热采暖费向按所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
按量计费是大势所趋
过去的市政统一供暖,作为一项重要的职工福利,留给大部分人的印象中无疑是温暖的。但其收费难和能源浪费两大问题却一直没有合理的解决方案。北京市最大的供热方、市热力集团办公室吕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市热力集团采取集中供暖的方式,供热方无法进行分户管理,即使有人不交费也可以像左邻右舍一样享受一冬的暖气,再加上存在房主的变更、房屋产权关系发生变化等问题,造成供暖费的收缴率长期低线徘徊,市热力集团多年来都是亏损经营,而由此造成的高额损失一直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认为,收费难、管理难和能源浪费都是过去不讲效益、不讲成本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造成的问题。改变原有的福利供暖方式,走向市场化、社会化的“分户按量计费”供暖方式是大势所趋。由于市场经济下个人需求的多层次化,过去统一供暖的采暖方式已经不能与“我想买什么,市场上就应该有什么”的需求相适应,因此必须通过改革运用经济手段给用户更多的选择。
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仇雨临对于过去供暖方式的弊端也深有体会,“我们家整个冬天的温度都不到16摄氏度。第一我无法改变这个温度,第二我并不比别人少花钱。”而“分户按量计费”是房间越暖,花钱越多,不交钱可以停止供暖而不影响其他住户,温控阀将可以控制一切局面。仇老师对“分户按量计费”方式盼望溢于言表。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