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标准控制锅炉排污
2003年10月17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已于9月1日起在太原市实施。这是太原市为了严格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确保空气质量初步改善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太原市2001年对全市914台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1211台锅炉的烟尘排放浓度进行监测,分别有91.8%和96%的锅炉达标。这说明太原市现行标准的规定值比较宽松,现有的锅炉比较容易就可以达标,不利于对锅炉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同时,太原市的火电厂还在发展和扩容,火电厂锅炉的污染物排放也是太原市控制的重点。对于太原市这样一个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只有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才能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该标准注意到了锅炉技术的发展和区别,既对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包括生活锅炉)明确了定义,又对现行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出现空白的地方,比如层燃发电锅炉、抛煤发电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等,分别划入电站锅炉和工业锅炉范围。与以前的锅炉标准比较,这个标准增加了工业锅炉房区和火电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控制要求,并对4.2MW(6t/h)锅炉及以上锅炉增加了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规定。按照锅炉建成使用的时间,该标准将锅炉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划分为3个时段,分别执行不同的标准。
据了解,太原市在制定这个标准时,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标准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性工作,收集分析了成百上千台锅炉的监测数据。该标准对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都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加上一个较大幅度的削减比例,成为太原市地方标准的限值。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中国环保设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