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2013年10月29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安徽省制定了《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10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0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合肥市达到30%。到2017年末,全省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方案提出,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主要从九个方面来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加快推广适宜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
方案要求,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树立全寿命周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度,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安徽省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10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0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合肥市达到30%。到2017年末,全省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方案强调,将严格落实责任制,省政府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消费贷款利率可下浮0.5%、开发贷款利率可下浮1%。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绿色建筑行动实行奖补,制定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政策,研究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