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指南》

2011年07月27 00:00:00 来源:中国制冷空调技术网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出台了《济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质量。

《指南》明确,改造工程选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件、产品、计量及调控装置,必须有质量证明、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墙体保温材料和供热计量装置,应选用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能认定的产品,热计量装置原则上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推荐目录中选用。进场的保温材料必须进行抽样复验、拉拔试验,针对一个标段采用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保温材料,可按一组抽样复验。

《指南》强调,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改造工程实施日常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并做好监理日志;改造过程要注意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监理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要保留好改造前、中、后必要的照片、影像资料,在项目验收时提供。

为确保改造工程质量,《指南》规定,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由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装饰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供热计量及管网节能改造工程,由市市政公用局供热管理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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