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镇人民医院改扩建空调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06月07 16:55:34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Yjy(jf)20130605
加入日期:2013.06.07
截止日期:2013.06.14
地 区:江苏省 江苏省
关键词:空调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冶金工业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y(jf)20130605
1、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医院的 锦丰镇人民医院改扩建空调安装工程已经 张发改许 [2013]09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 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锦丰医院
(2) 工程规模: 1399平方米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6-25 至 2013-7-1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锦丰镇人民医院改扩建空调安装工程 暂估价: 30万元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小型项目管理师或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5)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请申请人于 2013年 6月 7日至 2012年 6月 14日每天 08时 30分至 17时 00分(节假日除外)到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13年 6月 15日 10: 00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申请书送至张家港市锦丰 .沙洲新城规划展示中心 308室(华昌路合兴路段与大南路交界处、原沙洲中学往西)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书要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逾期作弃权处理)
6、其他: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书;(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 (2013.2-4月),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11) 投标人必需按照“张预办 [2012]13号”文规定,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否则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 12)江苏省外建筑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持江苏省住建厅核发的 <<江苏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工商注册地为苏州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江苏省内施工企业到张家港市投标,请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232室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凭《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进苏登记通知书》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2012)年度和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2013)年度或【持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 (年度)》的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其项目经理已在《信用手册(年度)》登记的】除外。具体详见苏住建规( 2011) 1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 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将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 12家时,将抽签确定 9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 12家时,则全部入围。
7、评分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投标合理最低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报价中合理最低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单位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8.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医院
联系人:毛军伟 电话: 邮编:215625
9.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市公园路 50号 5楼
联系人:朱琰 传真: 电话:
邮编: 215600
项目组组长:舒和珍 上岗卡号:苏招 071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 6月 7日至 2013年 6月 14日
负责人:
经办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