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空调工程
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空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SYQ201303111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空调工程已经宿豫发改【 2009】 17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黄山路。
1.2工程规模:约 140万元。
1.3工 期: 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设备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0%,余款扣除 5%质保金后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两年付清;质量保修金与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法如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 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 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宿豫区人力资源市场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和 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2年 9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3月28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1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井冈山路 地址:宿豫区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 19号
联系人:杨光空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