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实行供热特许经营 统一准入制度
2010年09月28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27日从长春市政府获悉,新的采暖季即将来临之际,长春市将在供热领域实行特许经营办法,以确保供热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市民温暖过冬。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供热经营。。
据长春市长崔杰介绍,供热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特殊商品,供热设施建设、经营、管理,与市民生活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属于受政府直接管控、非完全竞争的产业,具有规模经济和自然垄断的特征。近年来长春市供热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但也存在供热设施建设无序发展、热网超负荷运行、管理粗放保障能力差等问题。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推行供热特许经营制度非常必要。
9月25日,长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供热特许经营暂行管理办法(草案)》,要求长春通过特许经营,统一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将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权赋予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者,确保供热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市民温暖过冬。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供热经营。对新建集中供热项目、既有集中供热项目和分散锅炉供热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分别为20年、15年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