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四、其他类
2004年11月18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本文结合工程实践,针对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主要提出如下几点看法:1.对须设排烟设施的内走道,若建筑高度及开窗面积符合自然排烟要求,则可否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排烟,关键应取决于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口距最远点是否超过30M,而不应看走道长度是否超过60M;2.建筑高度低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规范未要求设排烟设施,但对于内走道长的建筑,为保证水平疏散通道安全,应考虑设走道排烟设施;3.结合规范对地下室排烟时应予补风的要求,提出地下室送风系统防火阀作用温度应取280℃;4.立式排烟风机可能影响疏散至屋面人群的安全,应慎用;5.高层建筑附属地下车的防烟分区划分及排烟(通风)设计,应综合考虑其对上部建筑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