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用电约占广东机关能源消费量7成

2009年04月07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据省直机关抽样调查数据表明,电力约占党政机关总能源消费量的70%;汽油、柴油约占27%,主要消耗在公务车辆;天然气、管道煤气及液化石油气约占3%,主要消耗在职工食堂,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年用电量将降8%。

用电量年均增长22.2%

能源法《意见稿》指出,2008年全省公共机构的用电量为11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占全省总用电量的3.3%。2005年至2008年全省公共机构用电量年均增长22.2%。

2008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年用电量为3342千瓦时。广东省不同地区的公共机构能耗相差较大,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经济发达地区公共机构的平均能耗较高,是广东省其他地区公共机构平均能耗的两至三倍。

改造老旧电梯节能50%

除了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的措施外,《意见稿》还称,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办公系统、电梯等六个方面存在较大节能潜力。对部分单位的现场调研和能源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加强管理,各单位可实现节能5%-20%的目标。

对部分建筑的能源审计结论表明,其中空调系统仅通过低成本的管理控制措施,便可实现中央空调节电10%以上,年节约用电2亿千瓦时。照明系统可实现照明节电10%以上,全省公共机构每年可节约用电2亿千瓦时。对老旧电梯进行改造或替换可节能50%以上。

浪费能源要予以曝光

《意见稿》中还提出了两大节能指标,第一,到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年用电量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8%,实现节电10.3亿千瓦时;第二,新建公共建筑100%按照省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运行。

对所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前期必须依照设计方案进行节能评审,符合节能要求的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与评估,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不能投入使用。《意见稿》预计2009年、2010年竣工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筑约320万平方米,与目前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可实现年节电4700万千瓦时。

《意见稿》中还表示,从2009年起,省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全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中,采取逐级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能源消耗定额严重的公共机构重点督查,并鼓励媒体对能源浪费严重案例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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