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交了供暖费 为何不供暖?
12月13日,山东省大部分地区气温降到零度以下,山东省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从今天到15号,我省大风、降温和雨雪天气仍将持续。眼看着,这天是越来越冷了,对于平邑县怡嘉苑小区的居民来说,这个冬天很难熬。
平邑县怡嘉苑小区有400户居民,虽然交纳了供暖费,但到现在暖气片还是冷冰冰的。
在窦先生的家里,摸到暖气片是冰凉的,暖气片上的温度计(显示)只有7摄氏度。
怡嘉苑小区业主窦先生说:“今年是11月20号贴的通知交取暖费,给了个账号,然后,咱就把钱打过去了,打过去之后呢,平邑县县城的是11月29号正常供暖,一直拖到现在没给供。”
平邑县今年取暖费为每平方米十九块五毛钱。怡嘉苑的业主按照收费规定交齐了供暖费。可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有暖气呢?
怡嘉苑小区业主告诉笔者,必须还要交设施配套费,每平方再加10块。
平邑县收取的这个设施配套费是怎么一回事呢,笔者拨通了平邑县城市建设局仇副局长的电话。平邑县城市建设局仇副局长称这是县政府制定政策,就是这么要求的。每一户里10块,县里还拨10块,县里这个钱已经从财政拨电厂里去了。
笔者拿到了一份平邑县城区供暖配套费收取标准专题会议纪要,纪要规定:“对于2009年以前正常采暖的用户,不再收取供暖配套费;已建成的楼房,但尚未接通供暖管网,今年要求供暖用户,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交纳供暖配套费(其中,用户承担10元/平方米,县财政从收取的供暖配套费中支付10元/平方米);对于2009年12月1日后新开发楼盘,由建设局在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时一并收取,用户不再承担。按照平邑县建设局的说法,怡嘉苑小区属于第二种情况。
而由于不认同这个规定,怡嘉苑小区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由于业主都不同意签字,导致怡嘉苑小区供暖问题到现在也没有解决。那怡嘉苑小区到底应该不应该交纳10元/平方米的供暖配套费呢?从怡嘉苑小区物业公司的解释或许能看出一些端倪。
怡嘉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笔者道出了这样一番话,“这个配套费是属于政府规费,业主交不着这是其一。其二,暖气是商品,交上暖气费了他应该给供暖,现在呢是县里甩包袱,把热电厂承租给私人了,这里边有猫腻,为什么去年给供了一年暖,今年不给供了呢。”
笔者问到,这个钱,开发商这个设施配套费交了吗,怡嘉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肯定交了,他不交他不批准建(设)证啊,盖不成楼,业主也买不成楼啊。
而在给怡嘉苑小区供暖的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笔者又听到了这样的解释。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以前收的这个配套费,都叫县里花了,一分钱没给电厂。
笔者提起什么时候能够供上暖气啊时,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供暖科工作人员连称,“不清楚,不清楚。”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陈宾对此事的看法是,“早在2001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就联合发文,明文通知禁止再收取城市建设中水、电、暖、气各项专项的配套收费,统一规定到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一个收费项目当中,而且这一个收费项目应该是由当地的监管部门在这个开发项目审批之初,就向这个开发企业收取,而不是向购房业户收取,所以说当地县政府在向各个业户收取这个供暖的配套费,明显的是违法收费。”